2009年1月21日,我和愛人來到新華百貨大樓選購商品。當天,商場百麗皮鞋專柜在做滿100返68元的促銷活動,即顧客花100元就可以換得一張面額為68元的滿返卡。我們花739元購買了一雙女式皮鞋,在收銀臺繳費時商場返還了一張存有476元的滿返卡。由于當時顧客很多,我們也沒有咨詢該活動的有效期限,只是想過一陣子商場人少時再來使用該卡消費。
2009年2月6日下午,我和愛人帶著該卡來到新百大樓,服務臺營業員卻稱我們的卡已不能使用,隨后,我愛人和服務臺提供的商場主管人員通了電話,該女子聲稱參加該活動的專柜有活動提示牌,但我們清楚地記得活動提示牌上注明的只是折扣額度,根本沒注明滿返卡清零的最后期限,而且,當時沒有一個服務員告知我們具體期限。我們想,象我們這樣上當的顧客一定還會有很多,新華百貨在沒有通知顧客的情況下就將滿返卡清零,我們感覺商家沒有任何誠信可言。
我們想知道活動期限到后,商場是否可以將顧客購買的滿返卡清零呢?商場是否必須履行法律上的告知義務,是否必須準確、詳盡、明確地將滿返卡歸零時限告知顧客。其次,我們認為滿返卡到期歸零的做法本身就是格式條款,對顧客顯失公平。就好像,“如果甲明確告訴乙其將在何時何地對乙進行侵害,是否就表示甲即使侵害了乙也不用承擔相關責任呢?”
我們以為,即使商場很好地履行了告知義務,也不代表就可以將滿返卡歸零,關鍵還得看該格式條款是否公平,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新華百貨這樣的行為和做法和全社會提倡的“構建和諧社會”一致嗎?和國家提倡的促進消費拉動內需促進我國經濟平穩發展一致嗎?我們一定會拿起法律武器,捍衛我們普通消費者的尊嚴和權益。也想借助貴報暴光此事,提醒更多的消費者謹防上當受騙。我們還會聯系其他媒體暴光此事,我們也向市長熱線投訴了此事,希望社會能還消費者一個公道。
寧夏銀川新華百貨不講誠信坑害消費者權益引起不滿
2009-02-06 18:50 寧夏區 woshigezi1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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