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產品變相銷售,提高產品價格
投訴日期:2012-08-07 投訴地區:遼寧省 投訴人:邵女士
我于2011年8月被的大連泡崖金瑪伊美娜工作人員輸導到美容院,因我皮膚敏感所以我積極地告訴該美容院的工作人員,當時工作人員很誠懇地告訴我沒問題,我們美容師會給你做產品過敏實驗,你就放心吧,我也就相信了他們,但2011年12月我因擦了大連泡崖金瑪伊美娜的產品導致我臉部皮膚嚴重過敏,皮下軟組織損傷,面部毀容,我到美容院工作人員讓我在家繼續等待,但我無法參加工作,沒辦法我到美容院告訴他們我不能等了我要去治療,該美容院的工作人員看到我的臉確實無法正常參加活動工作,說那你去吧,我在網上找到了北京京華友好醫院找到楊淑梅教授,花了20000元醫藥費,因為皮下組織損傷導致至今我的臉部皮膚還是經常出現過敏情況。我從2012年元旦過后我一直與伊美娜美容院領導溝通至今她們以各種理由也沒有做出退產品,甚至在我購買其產品時贈送的東西還以高價給予扣除,最后我以50000元的價格購買的產品以8000元的價格給予解決(贈送的產品我全部送給美容院店長留存,我沒有留),我不同意她們又以各種理由推辭至今也沒有解決,請國家能給我們這些弱勢群體以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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