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我在廣西柳州市南城百貨大商場百麗皮鞋專柜購買了一雙咖啡色女士皮鞋。購買時試鞋穿的是柜臺里面放的樣鞋,合適后,柜臺服務員從里面拿出新鞋一雙,看過表面,便拿回去。至今年春節拿出來穿,發現右腳鞋舌沒有縫好,整片鞋舌半邊沒有車縫好,至使我無法穿鞋(腳放進去被沒有車好的半片皮擠壓)。找到購買商場柜臺服務員說過了保修期,要等到過完年以后,才能找人修,自己掏修理費。結果過了年后送修,車縫卻沒有把鞋舌車縫好,反而鞋面因車縫技術差更加難看。最后商家只好拆掉車縫線,退回給我,我長途電話致電百麗廠家接話員(2012年3月12日前打的電話),接話員表示沒有辦法做。在這種情況下,我只好向中國質量萬里行雜志社投訴百麗皮鞋廠家。皮鞋產品質檢沒有把好質量關,不合格產品出廠造成消費者受損,買了時尚鞋穿,過了時尚期。產品質量是百麗皮鞋廠家的命脈,沒有質量,生產廠家就沒有生存的希望,我原來是百麗皮鞋的一貫購買者,如今領我失望和難過,我請求中國質量萬里行雜志社為我主持公道,向百麗皮鞋廠家要求,給予我一個滿意的答復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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