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愛戀珠寶豐南店以次充好
投訴日期:2013-01-30 投訴地區:河北省 投訴人:謝先生
2013.1.29我在唐山豐南愛戀珠寶店以每克398的價格購入品名金999.9的項鏈共花費13353元。在我購買前銷售員告知我黃金商品分為千足金和萬足金,萬足金要比千足金每克貴三十多元,我選擇了她所謂的萬足金。可是回家后我發現商品上印有愛戀千足金的標志,發現與自己購買的商品不符,并多花了一千多元。我曾與愛戀珠寶售后聯系并沒有得到任何解釋,為了維護我的合法權益只能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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