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一只江詩丹頓手表帶了10年,最近發現每天要快30分鐘。委托我到江詩丹頓上海維修中心修理。被告知需要做全面保養。費用是7480.00元。我與2012年10月11號確認保養。對方承諾此項維修提供為期12個月的全球維修保證。但在使用過程中。今年4月在正常佩戴情況下發現表面玻璃脫落。我與4月24日再次到該店要求保修。對方承諾5個工作日給回復。但一直沒有回復。直到我在5月13日主動找到他們,他們才回復說是我佩戴原因。不屬保修范圍。要求我再次做全面保養。需另外再支付4850元才能提供服務。對此愚弄中國消費者的行為。我們感到無比憤慨。他們認為消費者佩戴不當會造成表面脫落的理由根本不成立,所謂的表圈上有磕傷在保養時候就有記錄,不具備不保修的理由,再者這表我佩戴10多年,都沒有發生表面會脫落。也從來沒聽說過。這次脫落完全是他們保養所留下的瑕疵。
我的述求
1.繼續履行保修一年的承諾。無償提供服務,保修期限從這次維修時間計算,保修一年。
2.改正愚弄欺詐中國消費者的行為。真誠向客戶道歉。
附傳真:保單及維修單(共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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