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26歲,工作于一家事業單位,位置位于長春市凈月區,2013年3月份經由朋友推薦,了解了位于重慶路卓展商圈內的蜜糖美容美發店,主要面部問題為痘痘肌膚,3月份到4月份在其店內做美容,主要治痘,后治療無效,面部肌膚發炎嚴重,后轉介正規治療,現已基本控制。
5月份打電話咨詢相關問題的時候,得知店內正在進行裝修,后將此事擱置。再聯系此事的時候,得知店內美容美發雖然老板沒有更換,但已經和其他人合作將二樓美容全面升級換了項目,原來的人全部換掉,但店內服務態度良好,承諾做好相關售后工作,但本人到店內實際了解相關內容的時候,才得知各項目金額已經全面上調,原來做一次臉一百多,現在做一次臉要288元,店內只是解釋換了產品是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項目升級也不能和每一個顧客都通知,并且現在美容部更名為某某抗衰老中心,考慮到本人年齡尚輕,從消費理念上也接受不了高消費奢侈品的標準價格,原產品又存在不適應的問題,本人要求退款,但店內美發部經理王薇表示,美容和美發是分開結算的,只能提供相關解決方案,不能在店內消費是我個人原因,臉有問題也是我的原因,統統與店內無關,還有一種解決方案就是讓我把9000多元錢轉成美發卡,全都做頭發用,店內的錢絕對不會退還,怎么花都必須花在這……對于這種解釋我表示異議,我不是不想在這消費,對服務態度也認可,但這種消費是不合理的,這種調整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是屬于變相調整價格,迫使消費的過程,我表示不能接受,我要求必須進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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