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2日也即是昨天晚上,我和女友去周六福專賣店挑選戒指,我們本意是想買黃金的,可店面銷售人員一直向我們極力推薦“白金”PD999及PD950(即鈀金)期間并未說明PD與PT的差別。在店員的誤導下買了PD999項鏈及PD950戒指(當時我選中飾品后店員馬上給我開單然后我支付了錢之后發現珠寶鑒定證書上面標示為鈀金,詢問店員她們則告知鈀金和白金是一樣的名字不一樣而已)
今天上午我想著不對就上網查了下,發現才知道買的所謂“白金”實為“鈀金”,嚴格意義上并非白金種類,其品質和價格在市場上均低于真正的白金,這也怪自己事先沒有做功課,抱著對“周六福”的信任,就直接去店里挑選,最后我們也信以為真,也著急著回去就沒有花太多的時間仔細研究,就付錢買下了,而且也未開發票,只有一張保證單(其保證單上也并未標注為鈀金)本人要求珠寶店退貨,但遭到店方拒絕,現在我該怎么辦?可氣!周六福這明顯就是誤導消費者,而且價格虛高(這本身就是一種欺騙行為)店員把“鈀金”說成“白金” 店員涉嫌誤導消費
嚴格說起來,鈀金不算白金,按照行業標準鉑金才算白金,周六福店員的介紹就屬于一種誤導,按照《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相關條款,意思表示不真實,這種買賣合同一般無效,商家有義務退貨返錢。賣方應該有告知義務,把貨物品種規格說清楚。
消費者沒有要求,就不開具發票的說法和做法,《稅法》規定任何購物行為都必須開具發票,“不能因為消費者不要求就不開具,這只是一種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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