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6月14日在優購網購買adidas阿迪達斯2013新款男子網球文化系列網球鞋G65126,訂單號C630614130111,穿了不到兩個月即發現出現了鞋面斷裂痕跡,向優購申請退貨(由于2012年也買了相類似的一雙同樣在沒穿一年后徹底斷裂,當時認為是穿著問題沒有反饋),優購網回應需要寄回,遂將鞋子寄回,優購網拒收,后經多方協調算是收下,時隔四天后給我回復,說是鞋子屬于一般斷裂,而且拿出國家三包搪塞我,回家后在網站查看國家三包發現此條款:“第一條: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
期限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12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我的鞋子在300以上,既然出了質量問題為什么不給退貨!后聯系客服回應是優購網政策規定。
在這里第一投訴:優購網不按照國家規定實施三包政策或篡改三包政策,欺詐消費者。
第二投訴:優購網銷售劣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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