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表2012年2月19買的,13年初就開始出現(xiàn)走時慢,到13年5月走時誤差較嚴重,經(jīng)常在半小時至一小時以上,有時候會誤差一天以上,于是7月份拿去武林銀泰專柜去詢問,營業(yè)員并未經(jīng)檢測直接告知是電池可能沒電了建議換新電池,我覺得電池不可能才用那么1年時間就會沒電,于是要求售后拿去檢測,營業(yè)員并開據(jù)單據(jù)30個工作日返回。大概在8初的時候通知拿檢測手表,告知我走時正常。取回用了半個月時間,發(fā)現(xiàn)手表進水,時間同樣還是慢的,再次拿回柜臺要求檢測,柜員再次以電池沒電理由,但我問到為什么會進水,柜員回答不上答應(yīng)再次返回上海檢測。9.9日交與柜員,于10.9日通知手表好了,電話里面并沒有說問題,11日我去拿手表,2個營業(yè)員先是私下嘀咕了一下再把表拿給我,說沒有問題,我自己打開維修單上面寫了人為進水機芯損壞不保修。我問為什么會是這樣,柜員回答因為我個人原因?qū)е。我找到銀泰投訴,銀泰工作人員以各種理由借口堅定認為是我自己戴表的問題導致進水機芯損壞。(在銀泰工作人員拿去手表維修處檢測電池是有電的,之前兩次我去反映手表不走了都給我說電池沒電了)最后說聯(lián)系廠家給我換機芯自己要出710元。我認為這并不合理,為什么我走時慢兩次都沒檢測出來說沒有問題,而檢測了一次后佩戴幾天就會進水?檢測之前戴了一年都沒有進水。之前沒有檢測出來走時慢。這樣單方面的說是什么就是什么。以后誰還敢去消費,明顯的問題存在沒檢測出走時慢是商家跟廠家的問題,要我自己承擔責任?檢測后又進水也說是我的問題,責任全部推給消費者,以后還怎么敢去消費,已經(jīng)打12315跟18118投訴了,這樣的推卸責任真不放心以后在里面買東西了,連銀泰一樓的修表處都說了,這個是她們專柜單方面想怎么說都怎么說,你們也沒辦法的。雖然錢不多的,但是不是我的錯卻要我買單。換誰都應(yīng)該不愿意,我要投訴到底,哪怕最后不解決我也要把經(jīng)過給曝光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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