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9日,本人于海口機場免稅店天梭手表專柜購買一只天梭女式機械手表,并有開立正規發票,因飛機時間比較緊急,沒有確認手表是否OK,匆匆打包好即行離開。
因手表是要送給老婆的禮物,故一直未拆開使用,等10月25號回海南時候,才將手表拿出送給老婆,但因表鏈太長,一直未使用,等10月28號去表店拆好表鏈,于29號使用時候,發現手表不會走動。下班即去海口天梭專賣店請其確認為何原因,其告知手表非該店銷售,不做售后處理,后打電話給海口機場免稅店,要求換貨,其告知因過15天,不可換貨,只能協助送上海修理,但時間需要三個月,或者我自行寄往上海修理。
我認為,手表屬于耐用品,且我老婆才第一天拿出使用,就因為15天時間的限制,就不給換表,顯然是不合理的。且該手表是女式機械表,男人不拿出來確認也非常合理,出差回來時間過了退換貨時間,就要自行承擔該責任,是否有點過分,所以想在此討個說法,希望能給換一塊
【中國質量萬里行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