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日,我花費4140元托朋友在長沙友阿奧特萊斯的“美國名品”專柜購買了一件蒙口(Moncler)羽絨服,贈送給另外一位朋友。3月初,朋友退了回來,并委婉告知這件羽絨服是冒牌貨。隨后通過衣服防偽標上的編號和查驗網址等信息,立即上網登錄“certilogo”網站查驗,查驗結果卻是‘無法驗證’,并注釋驗證的產品是假貨!得此結果之后3月14日,我帶著羽絨服前往友阿奧特萊斯討說法。該專柜主管堅稱所售商品是正品,不接受衣服防偽標上網站的驗證結果,并出示了該商品的報關單。但報關單上的商品種種信息跟我所購買的羽絨服沒有任何的關聯,二者的商品信息不一致因此進一步確信我所購買的是假貨。由于分歧巨大所以在3月15日當天我撥打了12315消費者熱線,隨后大托工商所一名董姓副所長聯系了我,并于3月27日下午正式立案開始了歷時幾個月的"調解",調解期間商家竟然偽造美國購物小票(本人發E-MAIL至科爾士詢問關于蒙口羽絨服的銷售問題,科爾士公司回復其從來沒有出售過蒙口品牌的相關產品)即便如此工商局于9月26日出具的舉報處理結果告知書竟然是"違法事實不成立",看來友阿集團在湖南是不受監管的。
PS:此事從3月起全程在"湖南紅網"發帖曝光,但苦于友阿集團在湖南勢力龐大所以本地工商只能草草了事或者說是被迫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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