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雙十一在蘑菇街海購板塊,購買總價值313.89的衣服,共三件,訂單號為5977335,在購買時享有兩張優惠劵,一張為全場都享有的活動:全場減30,另一張是微信用戶專享,即通過微信花一分錢購買,可以享受滿100減30的優惠。
所以兩張優惠劵疊加,一共花費253.89元,優惠60元。
于2013年11月23日,因其中一件衣服,因官網缺貨,故聯系我申請退款,其中該件商品價格為166.53元
于2013年11月24日,受理退款后,僅退還106.53元到我當時支付的銀行卡中。
我向客服反映情況,除一再推脫外,以當時購買時使用了現金劵為理由,拒絕退還60元金額,經多次協調后,將其中全場滿減30的現金劵退還到我的系統中。另30元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給予任何處理結果。
現造成的結果是,我購買的商品并沒有享受到應該享受的優惠。即便我只購買了除斷貨的另外兩件商品,我也是應該享受減免的優惠。
賣家拒絕退還這部分金額,到目前為止,也沒有回應,也沒有將款項退回,系統只有退還的一張30元的優惠劵,要求將其他未補足的退款退還到卡中。
理由:其一,我購買的商品完全符合優惠政策,即便沒有購買斷貨的166.53元的商品。
其二,賣家如果退還優惠劵是有一定時間期限的,為間接推卸此次的責任,虛假承諾,直接造成本次的交易危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其三,我將問題向客戶反映后72小時內并沒有給予我任何承諾和回復。迄今沒有將款項或者任何東西退還于我,這種態度,代表了賣家對本次問題沒有給予關注,沒有重視,沒有解決。
希望網站能夠幫助我解決這一問題,也許這只是一件小事,或者只是金額很少的一次投訴,但希望您能理解我這樣做的真實原因。賣家的這種置之不理的態度深深的刺痛了我,同時也辜負了我當初對該網站的期望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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