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9日晚上,本人在天貓鴻星爾克官方旗艦店買了一雙“包郵鴻星爾克男鞋正品折扣減震籃球鞋2013新款防滑耐磨運動鞋XFD”,店家11月30日給我寄出來了,但是等到12月6日我打算去領鞋子時,一查看居然給我寄江西吉水去了,并且別人簽收了!我當時就郁悶了,就打電話去快遞公司詢問,當時快遞公司說是店家給的地址沒錯是吉水的。再詢問店家,居然推脫說是快遞搞錯了,12月3日又給我寄過了一雙鞋!那好吧,我自認倒霉多等一星期,但是半個月后我收到的居然是一件衣服!我當時真的很生氣!詢問店家還說要查詢一下,又是兩天時間現在沒理由了,說是倉庫搞錯了,要我把衣服寄回去再處理!我肺都快氣炸了,但我還是叫他們趕緊把鞋子給我寄過來先,但是店家就是油鹽不進仍是要我先寄回衣服去,具體的處理方案也沒說,就是叫寄衣服!我很想知道難道你們店家出錯了就只能由我們買家承擔責任嗎!?那我們的權益誰來維護!花了錢還要受氣,真的心里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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