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號:485942181465256 第一,賣家在貨物根本沒有發出的時候欺騙說已經發出;
第二,賣家在無法提供發出證據的時候提出“讓我申請退款,衣服到了送給我”但申請退款了卻拒絕退款;
第三,因無法立刻申請客服介入,結果賣家在申請退款后將貨物發出,貨物到達后韻達快遞派送員沒有給我任何通知情況下讓同事給簽收包裹;
第四,收到包裹后發現重量差的懸殊懷疑少貨,與賣家溝通時賣家以“已經簽收”為由拒絕;
第五,發起投訴后阿里巴巴小二要求我提供證據,我提供的帶有派送公司公章的證據阿里巴巴認為無效,要求我提供派送公司和韻達公司的合作合同,因無法提供阿里拒絕支持我;
第六,在無進一步證據時候懷疑賣家出售假貨,阿里巴巴要求提供假貨證據,至此拆開包裹,確定衣服只有一件,而且確定為假貨。賣家寫明這款衣服為皮草羽絨服,實際卻為人造毛棉衣。阿里巴巴也賣家確認得到認可。但是卻以衣服已經損壞為由不能支持退貨,仍支持賣家全額打款賣家!
第七,別人公司的合作合同憑什么提供給我做為證據,要求我提供這樣無法提供的證據是明顯的刁難;衣服如果不拆開看填充物如何證明是棉衣不是羽絨服?這是阿里巴巴客服更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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