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2月25日在朝陽市新瑪特商場的飛亞達專柜購買了一塊手表,型號為心弦系列LA8406.WWWD,價格為5280元,手表佩戴3天白色表帶出現變色情況,于2013年12月28日返廠進行檢測,銷售人員告知:廠家檢測結果為客戶佩戴染色,表帶質量無問題,同時廠家考慮客戶佩戴時間短及客戶滿意度于2014年1月5日為客戶更換了一條新表帶。
現本人對此處理結果表示不滿意,理由如下:
1、如果表帶質量無問題,為什么要給我調換,消費小票明確標明外觀件無保,商場可以以正當理由拒絕,本人不認可銷售人員的解釋;
2、新瑪特銷售人員存在欺詐行為,原因是我當時購買此款手表的時候跟銷售人員一直強調白色表帶會不會出現什么問題,銷售人員明確表示如果表帶臟了,可以用橡皮或濕巾進行維護,同時我還非常明確的、并一強調再強調進行確認,此款表是否可以調換黑色表帶,銷售人員明確表示可以花180元購買原裝黑色表帶;可現在手表發生問題,我要求進行調換時,銷售人員竟告知我,此系列表,根本無黑色表帶,白色表帶出現變色問題,是由于我佩戴問題,與表帶質量無關,不予退貨;
3、本人于2014年1月11日在遼寧消費維權網投訴,至2014年1月21日新瑪特無人與本人溝通,本人于2014年1月21日下午去新瑪特,工作人員馬經理仍然態度十分強硬,總說按照消法,不予退貨,但可以免費為客戶在白色表帶基礎上佩送一條咖色表帶,如客戶執意退貨,讓客戶自己撥打飛亞達廠家客服電話,自己溝通,更讓人氣憤的是沒等事情處理完馬經理自己轉身先走了,態度啊!你要知道你的身份,你是代表新瑪特商場的形象,垃圾……馬經理,提醒你一句,你要搞清楚我錢花在你新瑪特商場了,不是花在飛亞達公司了,我跟人家溝通什么呢?
4、飛亞達廠商代表于2014年1月26日下午給本人進行電話解釋,因心弦系類表無黑色原裝表帶,廠商可以爭取為本人尋找黑色表帶進行調換(有錄音為證)。如果此系類白色表帶無質量問題,為何還一而再再而三的進行免費調換,真不知道廠商什么意思?經銷商一直強調外觀件不在保修范圍之內,那現在外觀件出現質量問題了,也可以置之不理嗎?如果表帶戴一天就斷裂了,也在保修范圍之外嗎?天天講什么《消法》、那《國家三包法》你們又放在眼里了嗎?不在保修范圍內是指不出現質量問題,我這三天不到就出問題了,難道還不算質量問題嗎?如果廠商不能滿足我退貨的要求,那就請您飛亞達這樣的大集團出具心弦系統白色表帶真正變色的原因,而不是你們一味的為客戶調換新的表帶,作為消費者的我們,希望您這么大的集團能讓我們消費者心服口服的接受。
本人現在就不明白,消法里面也明確標明商品可以“無理由退貨”,還可以“在三天之內不影響二次銷售予以退貨”,你咋不按照這些條來處理事情呢?實在不行這次回復的時候希望可以附上一個完整的消法,我也好好學習下。還有,換個角度,我也想問問你,那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法呢???為什么消費者買東西的時候是大爺,換/退貨的時候就是孫子呢???是不是我下次再去新瑪特商場購物的時候需要隨身攜帶錄音筆嗎?看看你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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