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月2012年2月大約在12號左右(發票被他們收回,具體記不清了)去老鳳祥銀樓瀏河店想買枚鉑金戒指,當時他們店的營業員極力推薦我買鉆戒(她們推薦的原因無非想多拿提成唄),說鉆戒不滿意的話可以隨時更換的,而鉑金的不行的。我問她們如果購買的話,以后想換怎么樣的換法。她們跟我說按照吊牌價換,然后補差價就行了,折扣的話按照換時的折扣價(其他的更換條件她們可一句都沒說的)。在她們的極力推薦下,我買了款鉆戒,標價金額是5030,打6.5折后,我實際支付了3269.5元。
后來戴戴覺得太緊了,而且那鉆是托起的,做家務很不方便,容易扎衣物。我就放起來了,再也沒戴過,想著有空去換一款合適的。我于2014年1月30日帶著戒指去了瀏河店準備換一款,我到了鉆戒柜臺說我想買鉆戒,營業員很熱情的介紹起來,說現在買合算打6折,買了后以后不喜歡了可以更換,說的大致和以前相似,折扣按更換時的折扣,其他的限制條款一項都沒說。于是我挑選了比較適合我的一款,跟營業員說我現在就想更換。那營業員臉色驟然變了,讓我把鉆戒、發票、證書、吊牌拿出來,看了后說我不可以更換我挑中的那款,說更換不可以換標價比以前小的,我說差價我不要你們退還的,她還說不行,這是我第一個方案。第二個方案,我說買一對鉆戒,我補差價,她說不行的,一枚只能換一枚。第三部,我無奈之下,又挑了款標價6060的,我說這款可以換給我吧,她還說不能換,然后跟我說必須高出原價的30%,就是說要換標價必須必須是6539以上的,而且差價部分是按7折的。反正這樣也不行那樣也不行,條件苛刻的很,我徹底崩潰了,天哪,介紹的時候你們也沒說那么多的條件呀,分明就是坑人呀、欺騙我們消費者呀。我跟她們說你們當時可沒說要我高出30%呀,而且折扣也應該按現在你們的6折呀,而不是7折呀?那店長模樣的氣洶洶的跟我說“解釋權在我們”……我被她們這種惡劣行為給氣瘋了,你們這分明在欺負人吶,交易地位不平地嘛,言而無信,一點誠信都沒有,我跟她們爭吵了起來,她們當時有2-3人對我打孔大叫,兇神惡煞的。后來怕影響她們的生意什么的,就說那同意我換那款6060的,要我按7折補差價,我說應該按6折吧,她們不同意,我也沒力氣了,吃虧就吃虧吧,付了721元換了。然后那收銀臺的人在我發票上寫上“下次不能換了”的字樣,然后把發票扔給我。
你們這是這種行為真是令人發指,不講信用,解釋權在你們,你們就能出爾反爾、信口雌黃嗎?其他的言辭我也不想說了,無語。我說的句句真實,人在做,天在看,希望看到帖子的人慎重到這家店購買金銀首飾,根本是言而無信、態度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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