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號:542918800386712
前一陣在淘寶C店上購買了一件亮片運動服,收到試穿一下,就出門了。寄過來什么樣子都沒有動,因為沒有上身穿,吊牌袋子都在,出門回來仔細在檢查發現衣服有瑕疵,里面的內膽和亮片縫合到一起了,當時聯系賣家退貨,并沒有提及質量問題,因為已經過了7天期限,只是說不合適要退,賣家以之后不好銷售,拒絕,在溝通,賣家說少退我50元,并讓我支付寄過來的運費15元,不同意就讓我找淘寶去處理,反正淘寶也不會給我。一件衣服才198元加當時的2元運費,200元。在繼續給賣家溝通,賣家就將我賬號拉黑,不在回復我。只能申請淘寶售后處理,舉證的時候,我以收到衣服瑕疵為原因,讓我提供快遞憑證,衣服瑕疵和快遞有什么關系呢?聯系快遞拒絕給我提供,于是我又聯系淘寶客服,說沒有快遞證據也可以。我上傳了衣服瑕疵照片,結果淘寶處理結果是因為沒有快遞證據,維權不成功。給的原因是淘寶規則第三十條:“自交易成功之日起180天(含)內,買家可在作出淘寶網信用評價后追加評論,追加評論的內容不得修改。賣家可對追加評論的內容進行解釋,追加評論不影響淘寶網賣家的信用積分。”我真的看不明白這處理結果!衣服雖然不貴,衣服瑕疵我也可以忍了,誰叫我超時了,但是對于賣家這種明知衣服全新還要獅子大開口少退錢,和淘寶這種偏袒賣家誤導買家正確處理售后的態度不能認同,覺得這些淘寶規則就是規范買家,對淘寶C店沒有任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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