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10日在天貓商城Tommy Hilfiger官方旗艦店分單購買2件T恤(TOMMY JEANS 女裝2018春夏短袖T恤-DW0DW04061OS及TOMMY JEANS 女裝2018春季短袖T恤-DW0DW03738OP),兩件商品均在標價392元基礎上使用了商家提供的20元優惠券,實際付款金額為372元/件。
7月12日收到貨物后,即開始使用商品,7月18日再次登陸該商品界面,發現兩件商品標價均調整為342元,且均可在此價格基礎上使用20元優惠券,實際成交價為323元/件,因短期大額降價損害到本人利益,遂與商家協商退款事宜,商家大幅每件商品僅可回退29元差價,但實際差價應為372-323=49元,商家表示優惠券為贈送,不應計入退還金額,堅持應退還金額為372-343=29元,同時威脅說今天是第七天,如果今天不退,那29元也無法回退,湯美費格(上海)服飾有限公司作為臺港澳法人獨資企業,店大欺客,作為消費者,深感自身的權益受到傷害,希望得到公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