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7月21號我在寶華路71號購買價值總供3370元的護膚品。
2,買回家我父母不同意便讓我去退貨,我也跟負責人商量了說可以不全退但是我要退幾樣,該負責人說這是我的個人原因并拒絕退貨。
3,該產品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對方連營業執照都不給我看
4,我只想對方退款就行了,貨我也會還給她們。
1,2018年7月21號我在寶華路71號購買價值總供3370元的護膚品。
2,買回家我父母不同意便讓我去退貨,我也跟負責人商量了說可以不全退但是我要退幾樣,該負責人說這是我的個人原因并拒絕退貨。
3,該產品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對方連營業執照都不給我看
4,我只想對方退款就行了,貨我也會還給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