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8月8日在克洛伊服務旗艦店天貓店支付1000元婚紗攝影定金,2017年10月13日到店拍攝,并支付7999尾款 2、在拍攝前簽訂協議的時候,在是否同意該店鋪后期將照片用于宣傳的時候填了否,但是今天2018年9月14日,同事直接百度搜索我的名字就可以搜到實名的婚紗照鏈接。該照片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放在官網實名制用于商業宣傳,宣傳時間幾乎一年。
3、上面一條提到的是否同意宣傳的協議類似它們的小調查,未形成書面合同一式兩份,所以無法提供截圖
4、要求馬上下線官網、微信、微博平臺內容,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