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8月18日,本人通過東莞市西城區西正路天和百貨阿迪達斯品牌店購買了一雙阿迪的鞋子,產品型號是PureBOOST Element,價格共計929元(原價999,有優惠券和商城折扣)。
2、2018年11月8日發現鞋子底部出現裂底。
3、2018年11月10日,我從廣州回到東莞并親自到天和百貨阿迪達斯品牌店進行協調退換貨,經銷商查看后說向品牌商申請退換貨流程,承諾三天后出結果。2018年11月13日經銷商電話給我回復,告知“本人穿著不當造成”,我不能認可。
4、原因如下:
1、本人正常上下班,并沒有所謂穿著不當,阿迪的鞋子和李寧的鞋子我是相互換著穿,李寧的一點問題沒有
2、只通過相片就斷定是我穿著不當,請問斷定的依據是什么,何為穿著不當,阿迪達斯的三包又是如何履行的。
3、在協商過程中經銷商也說造成這種形狀的裂底是質量問題,說可以幫我維修一下,我說裂底維修還能穿嗎?我不接受。
4、既然阿迪達斯做出的鑒定說我穿著不當,我要求提供鑒定報告或者結果相關內容卻無法提供,經銷商說阿迪達斯不允許向客戶提供相關的鑒定結果內容和報告
5、我的投訴訴求是:
1、退貨或者退貨退款
6、2018年11月15日 15點左右,我向商場進行投訴經銷商,當天下午17點43分經銷商來電話說郵寄實物回品牌商進行檢驗(3到5天有消息),我于11月19日接到商場電話并向我咨詢相關投訴問題及本人希望的投訴結果,商場給我說明和經銷商溝通返廠進行檢驗。11月20日上午11點左右我主動短信聯系經銷商咨詢結果,20日下午16點左右經銷商給我電話“說要提供消協的文件通知再會進行處理,鞋子還是在店里并沒有郵寄出去”,白白浪費5天過去了,結果卻是這樣,對一個消費者來說如果產品質量出現問題進行維權是多么難的一件事情,這么大一個品牌都如此難,我很難想象有多少消費者在維權時因為時間,精力,或者花費比產品更多的金錢時是不是都會放棄,消費投訴會有多大作用,商家走走流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