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三星液晶電視LA40S71BX的投訴
我于2007年1月1日在衡陽蘇寧電器購三星液晶電視:LA40S71BX,價格10899元,因當時新房才裝修完畢,實際在2008年1月才搬人新房,此前電視一直未開機。且夫妻兩人都是上班族,電視除了閑暇之余看看外基本成了擺設。2008年10月電視屏幕突然出現閃動,一個月后閃動問題愈發嚴重,開機后整個屏幕的三分之二都在閃,隨即黑屏,有聲音,于是我們急忙聯系了衡陽三星售后維修點。次日維修人員上門檢測后,告知是電視的主板損壞,需向廠家申請新主板。約三周后12月19日新主板送到并安裝后,維修人員再次告知不是主板損壞,而是電視的液晶屏已損壞,我即刻與三星電子(北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8008105858聯系,當時接電話的一個女士說三星電子部門負責人會跟我聯系。12月20日,三星電子(北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一部門負責人(男士,工號1839)回電話說,電視已過保修期(1年),不可能免費更換顯示屏,要求付費,液晶屏價格高達7549元。我認為,雖然電視已經超過保修期,但實際使用時間根本沒有一年,因此拒絕支付這筆更換液晶屏費用。該部門負責人表態說會給我一個優惠的價格,要我耐心等待。此后便無下文。12月31日,我再次與三星電子(北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8008105858聯系,接電話的一位女士要我提供相關材料,中午衡陽三星售后維修點維修人員上門給電視機等拍照,寄回北京。2009年1月5日,三星電子(北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一位女士電話跟我協商,要我支付1500元換屏費,并保證更換的電視液晶屏為三星原裝屏,更換的屏幕保質三個月,并承諾一周內給我換好。正當我等待換屏時,1月8日,該女士又電話告之我說,領導不同意,要我支付2200元換屏費才能換屏。
三星公司作為國際生產高端電視產品的領軍企業,在公司主頁上大言不慚寫下了這樣的話:“這些常識你了解嗎(國家三包規定和三星政策)?”,“液晶屏,數字信號處理板,IC集成電路(遇有相關地方法規或行業規定之地區,適用相關法律法規或行業規定執行)”。既然有如此的承諾,為何不按照國家電子行業標準(SJ/T11343-2006):“液晶顯示器平均失效間隔工作時間下限應不小于15000小時"和國家1995年制定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簡稱《三包規定》)去實踐自己的承諾呢?怎么就在按電視機“三包”規定理當執行更換的售后服務中全然沒有一點國際著名大公司應有的姿態呢?如此下去,哪個消費者敢買三星公司的產品。按每天看電視8小時計算,該顯示器應該正常工作1875天,5.1年。現在出現如此嚴重問題,如此昂貴的電視機使用壽命這么短,誰能承受的起?我認為是該顯示屏明顯不符合國家電子行業標準(SJ/T11343-2006),未達到國家電子產品的技術指標,是不合格產品。要求三星電子有限公司免費更換該電視的液晶屏。
我國適用的“三包”法規是在1996年制定的,已經不適合如今的形勢,目前在上海、浙江、武漢天津等省市已先后實施了地方性等離子、液晶電視機修理更換退貨暫行辦法,要求平板電視生產企業不但要對整機“三包”,對顯示屏、數字信號處理板、IC電路集成塊等主要部件也要“三包”。2007年12月1日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頒布了一個專門的行業規定,明確表示液晶電視的主要部件包括顯示屏應該保修2年。(據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平板電視機售后服務實施意見》主要是依據十年前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國經貿【1995】458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并考慮到平板電視機的特點而制訂的。其主要內容可概括為:等離子電視機包修一年,主要部件(顯示光屏、屏驅動組件、屏邏輯組件)包修兩年;液晶電視機整機包修一年,主要部件(顯示光屏、屏邏輯組件、屏背光組件)包修兩年。當等離子和液晶電視機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時,七天之內包退;15天之內包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