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1月從天津國美電器購買三星46寸液晶電視一臺(型號LA46A550P1RXXZ),價格為9999元。2013年3月使用中出現色彩失真,隨即電話與三星客服總部北京4008105858聯系,要求維修。單日,天津客服與本人電話聯系稱:“我們不用到現場看了,電視的液晶屏壞了,維修費用8000元,你的電視過保修期2個月,你還不如買新的”。由于本人家里有兩臺電視,平時這臺電視使用率較低,加之上萬元的電視正常使用中說壞就壞了,而且維修費用高的驚人,本人難以接受。隨后,當日本人便繼續撥打客服進行投訴。負責投訴的人員答復:維修不是8000元,是4000元,如果2000元你能接受,我們給你做個申請。隨后,我便按照三星要求,通過郵箱上傳發票、身份證、電視失真圖像、電視背面型號等照片。隨后被告知維修費漲到2800元。本人不同意,客服說再申請試試,到目前沒人管了。 本人認為:三星電視作為一個大品牌,質量就這么差嗎,壞了不做任何鑒定,就被告知不能維修,需整個換屏,而且維修費用太高,沒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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