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3月29號購買的戴爾筆記本電腦,4.2號發現出現問題,打戴爾客服第一次保修,經過長時間處理,終于4月13號拿到換機確認函,由于沒有同型號同規格機器,我要求退機,戴爾說找京東退機,他們說可以協助處理。4.23號在京東提交退機申請,并上傳相關文件,4.24號接到京東據退短信,打京東客服,態度強硬一直不退。無奈,聯系戴爾客服,跟京東三方溝通,戴爾方面已明確表示我第一次報修為4.2號,并讓京東客服記錄,“3.29號開的發票,到4.2號不超過7天,出現產品性能故障用戶有權要求退機。”京東客服表示需要轉到高級客服處理。晚上接到京東高級客服電話,表示不能退機,要退機必須要戴爾出具退機證明。聯系戴爾,表示沒有退機證明,憑“戴爾內部系統第一次報修記錄”及"換機證明"符合三包就可以退機。28號再次聯系京東反應退機問題,京東客服告訴我:“你的退機申請已封單,不通過”難道這就是店大欺客,欺負弱勢群體,請問我能找誰??難道沒人管管這無視律法的奸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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