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長虹電視售后不符合三包 | |
投訴目標:長虹電視 | 投 訴 人:解先生 |
投訴時間:2013-05-02 | 投訴地區:云南省 |
處理結果:http://www.zu001.cn/plus/ts_view.php?aid=73411 |
本人2007年2月3日購買長虹液晶電視一臺,型號LT4619P,售價13000多元。 2013年1月份電視故障(無法開機)要求廠家維修,電視經維修人員修理后并沒有解決該問題。其后多次電話長虹電視售后,被告知電視屬于主板損壞,需要更換主板,但是該型號電視主板零件廠家已沒有庫存并且不生產。 國家三包規定的“第七條 生產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中第二條”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保證在產品停產后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經查長虹型號LT4619P液晶電視停產日期為2008年9月。按照國家三包,截止本人購買的此臺電視故障(2013年1月)時,長虹仍應該提供該型號電視的相關零配件。但可惜的是至今電視仍沒有得到維修,希望長虹能給予合理解釋及相應補償。
【聲明】:本欄目下的消費者投訴文章,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布/發表。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對于不當轉載或引用本網內容而引起的民事紛爭、行政處理或其他損失,本網不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