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購買,8月上門安裝的索尼KLV-46W380A電視機,2012年底開始屏幕間斷性閃爍,今年2月開始液晶屏幕三分之二面積發暗、剩余屏幕字符無法觀看、光柵、嚴重拖尾等現象,2013年5月4日電話聯系售后(400 810 9000)告知,已過質保期,需要自費換屏,更換全新屏6500元、二手維修屏2590,上門及維修費另算。經查詢,此款產品lcd顯示屏存在質量缺陷,sony公司,曾在其官網(http://service.sony.com.cn/TV/Announcments/28639.htm)發布公告:我們發現自2007年9月起在中國大陸市場銷售的BRAVIA液晶電視機KLV-46X300A/KLV-46W380A中,有可能存在因使用環境的影響而較早出現LCD面板故障。因此,針對下列對象產品的LCD面板,我們將按如下內容延長其免費保修期至2012年10月31日。
對此我們認為sony公司對2007年9月銷售的電視機延保至2012年10月31日,質保期長達5年。同樣對2009年銷售的電視機不予延長保修,顯失公平。sony公司對待中國消費者“逃避責任,欠缺誠意”,嚴重歧視中國消費者,廠家明知道產品有質量問題,不采取更換原則,不通知已購買索尼KLV-46W380A電視機的消費者。強烈建議國家工商總局對sony公司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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