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6月10購買TCL的去年新款L43V7300A-3D電視,電視上周六因顯示器出現4條明顯條紋和重影,致電TCL4008123456,廠家很快派了技術員上門維修,經檢查說是顯示屏的故障,因此款電視機已經停產,技術員當即請示當地售后,售后建議我最少加1000元更換另一型號42E5500A-3D的新機,因我的電視還在3包期內,TCL沒有零配件待修錯不在我,更何況他們給換的機型并沒有高過我現在使用的機子,當時沒有同意。當日再給TCL廠家電話,本地維修的部門打電話來,我問為何要另加1000元,他說是我電視使用了快一年,按千分之一的折舊費計費,該收我這么多,我據理力爭,同意爭取減免一些,當時我也同意退一布只給200,維修商沒有同意,掛了我電話。我并不是不講道理,按國家電視3包政策,廠家是必須保證有零配件待修的,現在機子停產,錯不在我,為何要我來承擔這個損失?從4月19日起我多次致電TCL的4008123456,到現在都沒人答復,現在我的電視已是完全不能看了,顯示器上多條橫、堅線、自動進入3D重影。今天上網投訴也不知是否有結果,但我想你們能否回復一下,還在3包期內因廠家的原因沒得維修,消費者得賠償折舊費?如是要收換更低檔次的機子要付100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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