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Acer4741G 筆記本液晶屏幕質量 | |
投訴目標:Acer | 投 訴 人:李先生 |
投訴時間:2013-06-17 | 投訴地區:廣東省 |
處理結果:http://www.zu001.cn/plus/ts_view.php?aid=81207 |
本人2011年3月底在當地以4288元購買的Acer 4741G筆記本電腦,在2013年6月15日無故花屏(后經售后檢測為屏幕故障),導致筆記本完全無法正常使用!到當地指定維修點詢問,屏幕只保修兩年,故本人的筆記本電腦已經超過了保修期,需要付費更換!費用為一千多人民幣,非原裝的600元。 請問,一臺4000元的筆記本電腦屏幕只能使用兩年嗎?由于更換屏幕的費用將近整臺筆記本的一半價格,而且液晶屏幕在正常的使用情況下故障率極低!所以商家理應延長屏幕的保修時間!除非是人為因素導致液晶屏幕損壞之外,但是本人筆記本是在完全沒有外在因素的情況下無故出現故障的!故可以肯定的是Acer宏基4741G采用的這批型號為友達 b1 40xw01液晶顯示屏本身存在質量問題!Acer公司應對采用該批次液晶顯示屏的筆記本電腦實行召回免費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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