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在蘇寧電器購買了春蘭空調,蘇寧電器提供了金卡服務承諾:每年免費清洗空調一次;免費充氟一次;8年內免費維修。兩商家當年都認同此承諾。今年6月26日我購買的春蘭空調出了問題,撥打了蘇寧電器當年在維修卡上的服務電話來上門維修,維修人員上門來維修空調處理了問題,談到以前的承諾,維修人員說可以履行承諾,但是必須提供必須提供金卡,我當時找不到金卡了,維修人員說先付錢,找到金卡后再根據承諾退錢,我當時按照維修人員說的做了。可是第二天當我找到金卡時,維修人員說他們不承認此承諾,打電話給蘇寧電器總部,蘇寧電器的人員也不承認當年他們給我們的維修人員,蘇寧電器和春蘭空調售后兩家公司互相推諉。而且春蘭售后維修人員給我換了三個零件:壓縮機電容、外風機電容和室內溫度傳感器總價值在20元左右,他竟然收了我230元(收條為證),另外充氟收了120元。在蘇寧購買春蘭空調,沖著的就是他的商家信譽,而且春蘭也是一個大公司,但是此次遭遇讓我作為一個消費者真的很無奈,中國的一個大企業的生存之道能走多遠,他可以這樣傷害他的消費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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