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6月23日與湖北總代理公司武漢舒璟商貿有限公司【家春天】簽訂了一份安裝地暖的合同。合同號是2006122701,合同價1、8萬左右,但是在使用不久就發現爐子不停的出現故障,冬天在使用生活用水時老是熄火,到了夏天更是無法使用。我打電話找原來和我簽訂合同的公司要他來維修,維修的人來了幾次,折騰了半天這里搞搞那里換換可還是沒有解決根本問題,后來這個公司的電話就再也打不通了,當時我在保修服務期內,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我只有打電話找廠家日本櫻花暖通設備【深圳】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寶安區尤華清順城基工業園】,他們告知武漢已經沒有代理了,要修可以要我出他們維修師傅從深圳到武漢的來回路費,或者是要我把幾十公斤的爐子卸下來寄到深圳去,所有費用讓我全出,我不知道我憑什么出這些費用,當時的合同寫的很清楚保修期2-3年,主要部件5年,可是我買這個爐子沒有幾個月就開始出故障,同時也在不停的與公司聯系要求解決問題,貴公司與代理之間出了問題怎么能不顧我們這些消費者的權益呢,我花了那么多錢買這爐子也不容易。這幾年我在不斷的與黃經理1348013****,李工程師0755-22050***,王工程師都打過電話,但是什么事都沒有解決,今天又與黃樹光經理聯系了還是無法溝通,現在為此事給家庭帶來了諸多不便和精神壓力,非常的煩心。我不知道這些企業的誠信所謂的服務在哪里,他們夸夸其談保證質量在哪里,完全是徒有虛名的公司,我們老百姓的維權在哪里!請大家來評評該公司的信譽度吧!看看誰還敢買這種公司的產品!本人現在要求免費上門維修或者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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