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7月9日在柳州市國美電器花了七千多元購買了一臺47寸的LG平板電視,型號是47LD450-CA,2012年7月29日電視壞,廠家售后說是主板壞,過了兩年保修期,要720元維修費。2013年9月11日電視又壞,還是主板出問題,又花了720元維修費(裝機和維修紀錄廠家系統內都可以查詢到)。這兩次我共花了1440元,而且兩次都是主板壞,我認為是產品質量有缺陷,于是投訴到廠家售后電話4008199999,廠家以主板保修兩年為由,說已過保要自費。我提出兩個意見:
一、主板屬不屬于主要部件,為何不按國家政策保修三年。
二、我第一次修理是剛過保修期二十天,我認為是手氣不好,就自費修了,但第二次又出現同樣的問題,購機三年就換了兩個主板,應該屬于產品質量存在缺陷。
但協商后廠家只愿意整機延保一年,延長換后主板的保修期十八個月。我認為屢次出現主板問題,且在網上查詢到,從2009年后,很多關于LG主板有缺陷的投訴,都是說主板在一兩年內就會壞,網上還成立了LG電視維權群,315質量萬里行網也有此類問題的投訴,說明LG電視存在相同的質量問題,廠家不應該讓消費者買單!但我們屬于弱勢群體,與LG協商都是由他說了算,說產品不在三包期。但也沒有說一過三包期都要年年維修的道理啊!!
現在只能投訴到315,肯請315為我們消費者作主,畢竟我們的錢也是辛辛苦苦賺來的,為這臺電視三年我已經花了近九千元,而且是屢次發生主板壞,我認為LG廠家應該正視自已的產品質量問題,為我們消費者提供滿意的售后服務。我的訴求是:
一、 屬于產品質量存在缺陷的,應為消費者提供退換機服務。
二、 主板兩次出現問題,應該免費維修并延長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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