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號下單買個長虹彩電,9月8號早上收到信息說下午13:00-17:00送貨要我做好準備,但是中午來電說電視進水了,不能送,然后咨詢客服就是延期。9月11日8:30收到信息說下午16:00-18:00送貨要我做好準備,中午來電說電視還是進水,不能送,然后咨詢客服就是延期。9月13日8:15收到信息說下午15:00-17:00送貨要我做好準備,中午來電說電視還是進水,不能送,然后咨詢客服就是延期。9月15日8:25收到信息說下午16:00-18:00送貨要我做好準備,中午來電說電視還是進水,不能送,然后咨詢客服就是延期。15號我打電話給客服,客服說這款彩電廠家不生產,建議我退貨,給我100元蘇寧易購券,我不同意這個方案。我查看了這款電視在蘇寧易購一直有貨,只是在廣西無貨而已。9月24日8:40收到信息說下午17:00-19:00送貨要我做好準備,中午來電說這款電視是被水泡過的,外包裝壞了,我說外包裝不重要,只要是電視沒壞,我可以接受,但是需要師傅當場給我調試證明沒有質量問題,送貨師傅說他不能保證電視是否有問題,建議不送貨。9月24日客服給我電話,說同意給我退款,可以給100元現金補償,但是要我自己帶身份證去蘇寧的門店簽署諒解備忘錄,我說我去你們蘇寧店面的回路費都不少于50元,加上誤工費都超過100元,這也叫賠償?我建議蘇寧客服安排員工到我家處理,客服說沒辦法答應我要求。后天客服又來電,要求我把身份證和銀行卡掃描傳到她發給我的網址,我說你們能保證我的個人信息的安全嗎,她說她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后天又有客服說可以給200元的易購券作為賠償,我說你們蘇寧是依據什么給200易購券?客服說是公司內部規定最高只有200元的易購券賠償,我說那請你這個規定給我看看,到底是什么樣的霸王條款?她說公司的內部規定不能外傳,這個解釋真是無語啊。今天訂單上又顯示“2013-09-26 11:51:33 您的改期送貨申請已生效,即將重新安排送貨”,打電話給咨詢是否調換過來,客服打電話給倉庫說還是那臺被水泡過的電視,我說你們還在拿那臺“被水泡過的電視”欺騙客戶。這個問題9月25日進行了投訴,沒有得到解決,但是“處理狀況”出現“已解決”。強烈投訴蘇寧以欺騙手段誘使老百姓購買商品,購買之后以各種原因不讓收到貨物,逼迫客戶選擇退貨。強烈要求蘇寧如果用延遲發貨逼迫客戶退貨話進行賠償因為蘇寧方面問題造成客戶損失費500元。 如果需要詳細的證據,有手機錄音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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