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號下單買個長虹彩電,9月8號早上收到信息說下午13:00-17:00送貨要我做好準備,但是中午送貨師傅來電說電視是被水泡過的,外包裝全壞了,不能送,然后咨詢客服就是延期。9月11日8:30收到信息說下午16:00-18:00送貨要我做好準備,中午送貨師傅說電視還是上次那臺被水泡過的,不能送,然后咨詢客服就是延期;9月13日8:15收到信息說下午15:00-17:00送貨要我做好準備,但是仍是上次那臺;9月15日8:25收到信息說下午16:00-18:00送貨要我做好準備,中午來電說電視還是那臺被水泡過的,不能送,然后咨詢客服就是延期;9月24日,9月27日又收到信息,但是電視還是被被水泡過的,因為折騰時間太長,我就跟客服和師傅說,外包裝壞了不重要,只要是電視沒壞,我可以接受,要求師傅或安裝師傅給我調試證明沒有質量問題,送貨師傅說他不能保證電視是否有問題,也不能進行調試,建議不送貨。這個問題我9月26日投訴,蘇寧易購企業回復說“由于您要求送貨師傅給您安裝調試無問題才肯簽收”,被水泡過的電視簽收前提出需要師傅安裝調試的要求不合理嗎? 9月24日025-XXXXXXXX的座機給我打電話,說是蘇寧客服,說同意給我退款,可以給100元易購券,我不同意,要求提供賠償依據?說是公司的規定,最高賠償是100元易購券。后來又有客服來電說可以給100元現金補償,但是要我自己帶身份證去蘇寧的門店簽署諒解備忘錄,我說我去你們蘇寧店面的回路費都不少于50元,加上誤工費都超過100元,這也叫賠償?我建議客服安排蘇寧員工到我家處理,客服說沒辦法答應我要求。后天客服又來電,要求我把身份證和銀行卡掃描傳到她發給我的網址,我說你們能保證我的個人信息的安全嗎,她說她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后天又有客服說可以給200元的易購券作為賠償,我說你們蘇寧是依據什么給200易購券?客服說是公司內部規定最高只有200元的易購券賠償,我說那請你把這個規定給我看看,前幾天是100元易購券,現在最高又是200,我想知道你們對違約的處理規定,客服說這是公司的規定,不能給客戶看,領導說200易購券就是最終解決方案。要不要隨你,你想投訴或走其他途徑隨便你了。是啊,反正我的錢在你們賬戶上,你們怎樣處理我都得接受,不然我的錢要不回去。這到底是什么樣的霸王條款不能讓消費者知道?難道這就是一個中國500強企業的伎倆嗎?這已是第三次投訴了,沒有得到解決,但是“處理狀況”出現“已解決”。希望蘇寧易購不要再拿“被水泡過的電視”說是有貨欺騙使老百姓購買商品,購買之后20天后拿霸王內部規定來逼迫客戶選擇退款。 懇請質量萬里行幫助協商解決!如果需要詳細的證據,有手機錄音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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