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0月2號在山東省金都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花400元人民幣購買了金正牌高清看戲機,購買時我看到外包裝上標注的各項功能,其中一項是:音樂播放最長連續36小時,說明書上最后一頁也注明:音量開一半連續播放36小時。但實際使用中間隔一天使用一次每次不到3小時就發現3格電沒有了,原先是滿的,離宣傳的時間相差太遠!還有開機后機器出現異響,一開始我以為是銷售商下載的戲曲里面的聲音今天仔細一聽不是那么回事!在兩首樂曲間隔的中間也能聽到!該公司在我們當地是一家比較有名的單位,我經常光顧,以前也出現過因為質量或別的原因退貨的情況,我對該公司的服務還是比較滿意的!我在4號晚上就去找該柜臺說明情況商量能不能退貨,當時是一個男的,他當時說退貨要找經理簽字,而且不是因為質量問題不給退貨!我說實際播放時間達不到宣傳的時間能說沒問題嗎?8點半左右這個點沒人,我說辦公室在哪我去找找看有沒有人,結果按照他指的方向找過去發現兩個門緊鎖確實沒人。沒辦法只好第二天又去找柜臺結果那個男的不在10月2號當天那個女的在,一張嘴就告我:昨天他(那個男的)給我打電話了,不行不是質量問題不能退!我說播放時間達不到這不算嗎?36小時那是指待機時間,我說:你自己先看看說明書,是指音量開一半聽音樂的時候,她說你自己看著辦,愛上哪告上哪告,找誰都沒用,就不退!我沒有辦法只好又找到辦公室,應當說辦公室領導領導還是很客氣的,安排了一位女同志領著我到服務臺讓我等等,她去找那個女的了解情況,大約等了20分鐘左右,她回來跟我說:還是退不了,而且36小時的理由又變了,說是帶上耳機的情況下,我靠!你滿嘴跑火車啊?愛怎么講就怎么講啊?如果消費者覺得質量有問題需要把商品發到廠家鑒定,如果鑒定確實有問題才能退貨,如果沒有就不能退。我問大約得多長時間,她說來回得15天左右。我說,這15天的時間怎么辦,我的損失誰來賠償,我們是平民老百姓你廠家是商品制造商,你制造出來,然后又發回去讓你自己鑒定,你又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客觀公正誰來保證?你不能讓我明知有坑也往里跳吧!高清唱戲機本來是給老人買的禮物可遇到這么煩心的事,確實是我沒想到的。這與先前該公司宣傳的“山東省消費者滿意單位”的名頭太不相符了!和氣生財!這個道理太簡單了,這么坑人的銷售員如果不深刻反省的話,恐怕吃虧的不止我一個,對該公司改變看法的也會有很多,千里之堤,毀于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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