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LG產品缺陷 維修或更換為什么是消費者買單? | |
投訴目標:LG | 投 訴 人:李先生 |
投訴時間:2013-10-16 | 投訴地區:江蘇省 |
處理結果:http://www.zu001.cn/plus/ts_view.php?aid=103940 |
剛過三年保質期一兩個月的LG電視,果真出現了傳說中的通病:沒有電源的問題,售后服說:因為過了保修期,上門維修要收服務費和維修費,如果是電源板壞了,我就得花費近千元更換電源板。為什么LG這么大的廠家對于商品本身缺陷不采取補救措施,反倒是讓消費者買單?請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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