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月22日在蘇寧電器忠縣店購買一臺三星液晶彩電,10月9日,這臺電視無緣無故不能打開,第二天維修人員上門檢查確認主板已壞,需要更換主板。本人認為,一臺品牌電視在收看不到10個月的時間里,主板就不明不白損壞,明擺著是產品質量出了問題,要求商家換貨,并投訴到忠縣工商局消保科。商家稱,消費者如果認為質量有問題,可以將主板交由相關部門檢測,但費用必須由消費者自行承擔。經過本人多方打聽,光檢測費就需要數千元,相當于重新購買一臺電視機,自己根本無力承擔。后經忠縣工商局消保科電話協調,本人無奈之下,只得同意免費更換主板。10月18日,維修人員上門更換了主板,但電視畫面較以前明顯變差,圖像模糊。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10月25日,這臺電視機又無法開機,26日維修人員確認,這個更換還不到1周的主板又已損壞。本人本為,主板作為電視機的核心部件,相當于人的心肺肝臟等重要臟器,可在收看還不到10個月的時間里,竟然接二連三被損壞,這已經超出了一般的性能故障,顯然是“Y貨”。這足以證明,這臺電視機要么是殘次產品,要么就是不合格產品,要么就是維修過后的產品當成新產品賣給了消費者,已經不能正常使用。說白了,這臺電視機不是“水貨”,就是“豆腐渣”,廠家和商家生產、兜售假冒偽劣產品,已嚴重欺騙和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本人強烈要求退貨,并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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