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1月4日在亞馬遜(中國)購買的 MARANTZ 馬蘭士SR6007/K1B AV接收機(黑色) ,
該產品功能介紹頁面標稱 “8歐姆RMS7x 110瓦非連續功率放大” ,實際使用大概就只有7x60W左右,而且 “8歐姆RMS7x 110瓦非連續功率放大”這種標稱是自相矛盾的, RMS(額定輸出功率.)應該是它指的是功放電路在額定失真范圍內,能夠連續輸出的最大功率。也稱為"有效功率"。只有在這一功率下,功放才可以連續不失真或低失真地輸出音樂信號。馬蘭士怎么會發明這種”非連續功率放大“的額定輸出功率標稱參數呢?同樣的產品頁面又有詳細參數”功率輸出(8 ohm,20 Hz - 20 kHz,0.08% 2通道驅動)/ 6ohm.JEITA:110 W“這個標稱!那么這個功放到底在8歐姆還是6歐姆的情況下輸出是110W? 這完全就是馬蘭士虛標該產品參數,嚴重誤導消費者選購商品。
本人已經多次投訴至亞馬遜,要求退貨,但目前還沒給予滿意答復,亞馬遜方面給我的答復如下:
尊敬的客戶:
您好!感謝您的郵件。
因為我們網站商品分類很多,商品幾千萬種,我們這邊無法對各個分類商品功能和參數詳細知曉,建議您聯系廠家售后咨詢提供更專業的解答,經查詢頁面廠商聯系方式 ,售后服務電話:021-62485151,外呼此電話語音提示,已經開通全國免費熱線4009210881有問題請撥打此號碼 。之前客服同事幫您反饋核實,這個參數與實際測試環境有關。建議您直接聯系售后咨詢,以免耽誤您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第二十三條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希望亞馬遜方面給出滿意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繼續銷售這種不合格的產品,那還會誤導更多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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