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我在江蘇昆山國美購買的一臺萬和DSZF50-N2型號電熱水器,當時國美的銷售人員向我們重點介紹了這款熱水器是一年保修,內膽五年保用,當時還給我推銷了美延保修集團,說交220年,可以在延長4年的保修,基于這些承諾我們選擇了此款熱水器。
2012年6月就開始小面積的滴水,覺得影響不大就沒打電話維修,今年2013.11月發現滲水現象厲害了,機體下方有生銹,這時引起了我們的注意,給當地國美電話打了幾次電話,讓我打聯保的電話,等維修師傅過來后,師傅看了情況說,是廠家的問題,內膽是保修5年的,讓我聯系廠家,電話打到廠家,廠家很不耐煩的說:可以換機,但要按每天萬分之五的折舊費計算,我們換機要交納折舊費,內膽無法維修。我就很奇怪買時說的很好聽出了問題都不是解決辦法,說明書上廠家承諾了內膽保用五年,為什么真壞了時,就出現折舊費了,。熱水器才980元購買的,竟然電話那邊的工作人員要500多元的折舊費,那這內膽的保用五年從何說起?!
一個曾經讓我信任的廠家的品質就這么差嗎?一臺熱水器只能用2年到3年的時間?
現在的電熱水器漏水,要是因為漏水導致漏電觸電致人傷亡的話你們擔得起責任嗎?如果按照你們的謬論補貼500多塊折舊費用的話我還不是等同于重新買了臺熱水器,我還會再買你們這樣一個不講信譽不負責任沒有保障的品牌嗎?
這事搞得我真的來一千不到的的東西對于我的家庭并不算什么大的數目,但我并不會放棄我作為一個消費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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