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豐南人,2012年4月30日從唐山家萬佳超市有限公司購買一臺52寸夏普液晶電視。產品編號:108937528,發票號:00281716。2013年初,電視使用不到一年顯示屏里面有白霧出現,經售后維修不到半年白霧又出現了。2013年11月18日撥打夏普統一售后電話售后人員于11月20日給我家顯示屏照了相,說是跟總部聯系怎樣解決。直到今天已經快一個月了也沒有人主動跟我們取得聯系!
夏普液晶電視顯示屏連續出現相同的毛病,跟廣告上鼓吹的“日本原裝液晶屏”,“液晶電視的鼻祖”相差甚遠!
根據產品質量法規定,在三包有限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報修近一個月夏普總部,夏普售后沒有主動跟我取得聯系!
夏普沒有履行銷售者應履行的義務: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查詢、投訴,并提供服務!夏普修理者沒有履行應履行的義務:承擔修理服務業務:夏普生產者沒有履行應履行的義務: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者間接的查詢,并提供服務。
夏普液晶電視讓國人傷透了心!此款“雞肋”讓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給質量萬里行工作人員添堵真是過意不去,在此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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