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11月11日9日購買格蘭仕洗衣機一臺,同時付款1299元至蘇寧。其客服通過電話聯系確認答應送貨,但一周后仍未送貨。之后我多次打電話至蘇寧客服進行咨詢及投訴,他們每次都聲稱下周一或周五(配貨站發貨時間)就會送達,但至今未果。12月11日左右,我本著買不到就退款的原則,與蘇寧客服進行聯系,要求退貨。大概11日晚或12日晚,蘇寧客服給我打電話,聲稱已經成功辦理退貨手續。剛(12月19日)我給蘇寧客服聯系,蘇寧客服卻稱,因12月初蘇寧易購網絡系統升級,導致11月購買的商品無法進行退換貨及送貨,我買的洗衣機時隔一個多月無法使用或退貨。并且,蘇寧在送貨期間多次承諾肯定會送,但每次都無故失約,而且沒有通知我取消送貨。因此,我想向315投訴機構投訴此事,希望達到如下目標:一,如果在半月內無法完成送貨,那么請退貨,并且向我支付適量的賠償金(包括專程打車回家等貨的車費、后期忽悠我導致我雇人收獲的資金,及違約金),本著無故蘇寧云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近東不知情發生的情況,我愿承擔大部分損失。賠償我100塊即可。敬請315消費投訴熱線能夠給予我最大的幫助。誠摯的感謝為消費者服務的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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