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長虹電視的告別信
曾經,我是你忠實的擁躉和粉絲。從20世紀80年代到昨天,30多年了,你一直是我心中的豐碑。30多年間,我買了多臺電視機,清一色全是“長虹牌”的。我為什么這么信任你?不是因為別的原因,而是因為你的出身——軍工企業的軍轉民產品。出于對軍工企業的絕對信任,我購買商品時,首先選擇的是軍工企業的民用產品。譬如說,我購買的沈陽飛機廠生產的民用產品——“雙喜牌”壓力鍋,用了30多年,如今還在用,盡管易熔片已經更換了上十個,平均每隔幾年更換一片。多年來,許多朋友勸我趕快扔掉,說高壓鍋爆炸如同炸彈一樣,我卻堅信沈飛的產品質量,如同堅信長虹的電視機一樣。
但是今天,我失望了。長虹電視的豐碑在我的心目中坍塌了。事情是這樣的:2012年1月,我在工貿購買了一臺長虹牌42吋等離子平板電視機,以此替換曾經用過十幾年的長虹牌紅太陽29吋顯像管電視機。但是買回家以后,女兒女婿反對我們在客廳里開電視機,理由是小外孫太小,看電視會損壞她的視力。我們兩老只好晚上在我們自己的房間里看看電視,當然也是長虹牌的小電視。因為我年輕時曾經是弱電領域的技術員,知道家電產品要經常開一開驅潮氣,所以有時就趁著小外孫睡著的時候把新電視機開幾分鐘。到了2012年下半年,我的老伴開機時發現屏幕上隱隱約約有一條縱線,不仔細看還不容易發現。因為不影響畫面質量,她就沒有在意,也沒有告訴我。到了2013年,這條線慢慢地明顯了,到年底已經變成很粗的幾條線縱集合在一起。我趕緊翻出保修卡,看到上面注明整機保修一年、顯示屏保修3年。于是我在今年春節假期(大約是正月初三)撥打了長虹全國統一售后服務電話。2月11日,維修人員將我的電視機拖回去進行檢測。
到了正月十五即2月14日,長虹方面打電話告訴我:經檢測,我的電視機某主板已壞,如果要換主板,需要等待大約半個月時間,等綿陽總部寄主板過來,而且需要我支付700-800元的費用;他們想了一個簡捷的辦法,即給我換一臺LED42C3000i的液晶電視機,只要我支付200元的成本差價就行了。我反復向維修人員和027-82650957的羅調度(女)說明:我感到很冤枉,因為我仔細想了一下,我的這部電視機雖然已經購買了2年多時間,但是總共開機時間加起來不到50個小時(這是往多里說。實際上,我大約每周開機一次,每次大約10來分鐘,兩年加起來一共就算1040分鐘,折合大約18個小時),實際使用時間并不長,能不能減免這200元錢?我并不是出不起這200元錢,而是感到冤枉窩心。我想:類似這樣的設計或者制造缺陷,汽車行業能夠實行召回制度,電視機行業為什么不能實行召回制度?像我這樣的特殊情況,為什么不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實事求是去解決?但是長虹方面的回答是:這是公司的規定,他們無權改變,有意見可以向長虹總部反映。萬般無奈之下,我只好同意換機再加200元錢。昨天,他們把新電視機拖來了,但是與原來墻上的掛件不符,于是替我聯系了安裝部門。
今天,我接到安裝人員電話,說明天上門安裝,但是要收我30元錢安裝費用。我問:我原來購機時已經付過安裝費,為什么還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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