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長虹電視LT3212使用七年。2014年3月23日在正常使用該電視時,電視發出“嘭”的聲響,隨后聞到一股濃重的燒膠皮和塑料的糊味。用戶急忙拔掉電源插座斷電,及時阻止了進一步的危險發生,但是嚇出了一身冷汗。如果當時沒有及時處置,那么肯定會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事故發生后,用戶及時撥打了長虹電視的維修熱線,通報了相關情況,客服隨后派維修人員上門查看,維修人員查看后,確認是原件燒毀,但其認為該事故不是因為廠家、用戶的責任,而是因為該電視使用了七年時間出現了老化所致。可以進行維修換原件。
用戶對此表示并不滿意。國家對電器質量有嚴格的規定,就算是電器元件老化,也絕不應該出現原件燒毀的情況,這分明是產品元件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而且會導致嚴重的事故。
用戶認為,廠家避重就輕,把事故的原因推到使用年限的問題上是在回避問題的本質,逃避責任,用戶希望315對此事進行調查并做出結論,用戶的要求是希望得到應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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