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10月移居安徽淮南市,在2010年底買房,2011年1月初購買了一款LG彩電和,型號42LD450,掛在客廳,臥室一起買的是一款42寸的TCL電視。因家中沒有老人居住,孩子上學,我們上班,所以客廳的電視買回來掛在客廳,三年里開機次數都沒有30次。2014年3月初家里來客人開啟電視,關機后,到了半夜居然自動開機,自動關機,嚇壞了我和孩子,以為家里進了賊。隔了幾天我不放心試試開電視,居然打不開了,右下角的電源燈直閃,就是不開機。買回來的電視確實沒用過居然就壞了,而且剛過保修期不久,全家都不敢相信。忙撥打維修電話。上門維修人員說需要重新買電源主板,進價就要300元,加上上門費30元,維修費等等要680元。我不明白,國際大品牌的機子,我開機的次數不超過30次,加起來看的時間沒有48小時,憑什么要我承擔所有費用。我的這種情況不就是等于出廠試機的使用次數和時間嘛!照這樣看,如果把我買的這臺機子放在包裝箱里3年沒賣出去,同樣也會壞了的吧!維修人員偏說長期不看會潮濕,可是我家在頂樓五樓,哪來的濕氣。遙控器里的電池還是出廠袋子里的電池,我在使用時才裝入遙控器,不用就一直都是放在袋子里,保護得很仔細,三年了,原廠電池的電量也是可以測出來,絕對沒有一點人為因素,因為我還沒來得及使用,就莫名其妙地壞了,這就是質量不過關。近期我在網上搜索看到很多LG的顧客買機一年半左右多數會出現和我一樣的問題,自動開機和關機,電源燈閃爍不開機。我想是不是因為我的機器沒使用所以出現這個問題遲了一年半呀。我考慮到維修人員上門和維修的服務費,是人家的勞動所得,我是一定要付的,于是我向400提出這樣的要求:過了保修期我愿意出上門費和維修費,但零件費我不出,因為我還沒享受一天的LG電視,完全是電源的質量或者設計有問題,電視機才壞的,沒消費怎么能買兩次單!于是400轉給淮南地方維修站提出我的要求,淮南地方維修站不同意,說400沒有免他們的零件費,他們不好給我免。400最后回復我說過了保修期,就應該付零件費。這太令人氣憤了,一個國際品牌的電視,我沒有完整地享受過一天就壞了,這不是質量問題是什么問題!我可以發誓:電視機買回來確確實實開機不超過30次,加起來看的時間不超過48小時。出廠的遙控器電池可以作證,三年了電池都沒動過幾次,這是可以查證的。
我投訴LG廠家的42LD450質量有問題,我愿意自己承擔上門費30元和維修費260元,但是拒絕付零件錢。因為我還沒消費這臺電視,我沒有使用,零件就壞了,憑什么我要兩次付費,特殊情況,特殊對待,請315公正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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