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5月1號購買啦LG電視一臺,型號:42LE7500-CE,單價:8380元。在今年的三月初電視屏幕出現(xiàn)花屏,聯(lián)系廠家維修站上門維修,檢修結果屏幕壞,當時告訴我有屏配件,可以修好,等啦幾天后又沒有啦配件。售后站告訴我可以換機器,但是給我換個價格比較低的機型,我當時購買的LG最高端機型。我不同意,最后售后同意退給我錢,折舊后只退4500元,我不同意,在這一個多月,我多次打廠家售后電話4008199999反應情況,要求LG公司相關部門給我回復折舊的依據(jù)和解決辦法,但截止今日沒有LG公司的任何人給我回復。不做任何解釋,對LG的消費者這種不管不問的態(tài)度,以及沒有任何依據(jù)的退機條款我極為不滿:。1:我的機器屏幕保修三年。到5月1號以后就要過保修期,像是在拖延時間,到保修期后,就不管啦。2:我的購買價格8380元,退我4500的依據(jù)是什么。這樣退機給消費者造成這么大的損失,我極為不滿。3:在這么長的時間內(nèi),不給我回復解決辦法,造成我這么長時間家里沒有電視看,此事嚴重的影響我的家庭生活質(zhì)量和精神損失。我作為一名普通的消費者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借助此消費平臺反應以上問題,我要求LG公司按照消法給我換同機型機器(或同尺寸最高端的機器)或者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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