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商品時間:2014年5月3日;
送貨時間:2014年5月24日送貨。
購買的商品:格力空調 KFR-35GW(35571)/ FNBh-1雙壓縮機、1.5P掛壁式冷暖雙用空調。購買價格:8580元(五一優惠價)
投訴請求:商家廠家欺騙消費者,按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賠償。
賠償理由:(1)搭載變成了搭售。購買時店家承諾配送空氣凈化器和換氣裝置;廠家宣傳彩頁也標注搭載空氣凈化器,而送貨時只配送了換氣裝置,沒有配送空氣凈化器。電話詢問店家銷售員,其否認有配送凈化器的承諾,并說想要凈化器必須另行購買。
(2)商品型號不對、參數不符。購買時樣機及銷售彩頁標注的型號是KFR-35GW(35571)/ FNBh-1。而填單送貨的型號是KPR-35GW (35581)PNDa-A2。店家解釋這兩個型號參數是相同沒有區別,可是在網上進行參數對比時發現兩者在空調匹數、能效比、能效等級、制冷功率、制熱量、電輔加熱功率、循環風量、是否靜音等方面參數不同。如前者空調匹數、能效比、能效等級參數依次是:大1.5p; 5.4; 一級能效。后者空調匹數、能效比、能效等級參數依次是:大1.0p; 5.12; 二級能效。
(3)店家及彩頁介紹是雙壓縮機,而在基本參數中查不到雙壓縮機參數記載。
(4)店家是上門送貨、貨到時發現沒有空氣凈化器、買家當場被拒收,貨物原路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