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購買長虹智能電視,型號3D50C2000i,購買價格5299元,2018年7月17日正常關機,7月18日發現在開機廣告頁面廣告結束后系統一直顯示“系統正在啟動”而無法進入系統,多次斷電重啟仍無法解決,遂打電話聯系長虹售后,售后于7月19日上門檢查后,告知由于我所購電視機一直處于聯網狀態,電視自帶升級程序會根據廠家推送自動升級電視系統,由于我所購電視內存較小,升級后系統自帶應用較多,導致電視系統崩潰,需帶回售后做刷機處理,因超出質保期限需收費260元。我要投訴:電視機系統無法啟動完全是因為長虹電視自帶升級系統升級所導致,即使超出質保期限,也應有長虹負責為我免費提供刷機服務,你不能只為獲取利益而更新電視系統并定期向消費者推送廣告,而因系統更新出現質量問題后就以超出質保期限為由將責任推向消費者,那請問既然超出質保期限貴企業為何還要定期向消費者電視系統推送廣告和自動更新電視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