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在京東自營買長虹電視,17年5月出現沒圖像有聲音,在長虹官網售后,告知出保修,讓售后上門,售后說要拿走修理,當天送回,收費360元,問其什么地方損壞,售后模糊回答,并且不給維修發票,18年7月又出現同樣故障,長虹售后又說維修出保,維修還要再次收費,我就想問你們電視是不是有質量問題,售后非說是我自己的因素引起的。請問我一家庭用的電視,一個月也就看2到4次,連續的出現同樣的問題,難道電視就沒質量問題,第一次修理就不告訴我換的什么配件,也不給我換件的發票,第二次出現同樣問題我再次花錢維修,廠家從沒過錯,都是消費者的錯,出問題都應該消費者認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