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寄物品至福建省福州市永泰縣樟城鎮。韻達快遞承諾可以寄到,并接單,收取30元快遞費。快遞單號1000053966163。幾天后,韻達打電話給收件人,讓收件人自己到70公里外的韻達福州分公司去取件,需花費路費40元。收件人商量讓韻達轉給順豐快遞寄或寄班車(花費大約10元),韻達拒絕,并掛斷電話。韻達電話0591-87326628.收件人再次撥打韻達電話協商,但是由一個自稱司機的人接電話,說已經下班,3天后再說,揚言最快只能3天后給EMS轉寄,并由收件人自己負擔39元轉寄費。
投訴請求:希望有關部門能監督韻達盡快送件給收件人。
投訴主題:韻達投遞不到位,態度惡劣
投訴日期:2009-07-04 投訴地區:北京市 投訴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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