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月28日下午通過順豐快遞電子產品給我客戶,三種貨物總價值是30000多元.29日上午,前一天來收件的順豐收件員到我公司告訴我,28日下午我快遞給中山客戶的快件被小偷撬開車門偷走了,但是晚上快遞的那單沒事(我在28日總共發了3個件,下午兩個,晚上一個,晚上件的價值是2萬多元),我一下蒙了,立刻在辦公桌里找出我送貨單的面單給他看,告訴他我的產品總價值是3萬多元,如果損失必須照價賠償,他說他們公司會有同事同我聯系。
當天上午,他們的同事過來向我索要快遞單底單,同時應順豐公司卓小姐和羅小姐要求,下午將快遞單底單和送貨單傳真給她們,連續幾次溝通,感覺她們公司很亂,不知道到底是誰在處理。下午他們公司羅小姐告訴我,她已經將此事委托他們客服部的秦經理全權處理,秦經理這兩天之內會給我電話。我一聽就火了,客戶訂單的交貨日期今天就到期,事情非常急,還竟然告訴我這兩天?這是什么處理方式?我告訴她最遲明天上午我要結果。
11月30日上午,一個自稱是順豐區域客服部的秦經理打電話給我,前面說的一些話倒是可以接受,什么表示歉意呀!什么希望解決呀!但是后來一說賠償金額,我一下火了,他說經過他們公司協商,確定給我的賠償金額是620元,是快遞金額的20倍(他們收我的快遞費是31元),因為他們都有責任條款在快遞單背面,我一聽,很火,真想罵他,價值3萬多的貨物,620元想打發我?不可能。至于他們所說的免責條款本省就是霸王條款,大家都知道根本就不合理。既然談不攏就別浪費時間,要他們更高的決策層來談。秦經理開始說,他會將此事上報,盡快給我答復,我問他,所謂盡快是什么時候?他說是下周,因為明天是周末他們不上班,我又火了,非常難以接受,我已經火燒眉毛他們還在慢慢同我耗,我說最遲明天他們要給我信息,他答應明天再給我電話。
12月1日,為了順豐那位秦經理的承諾,我特別留在辦公室等他們電話來談,但是一整天沒有電話,打電話去他們公司也是沒有人接聽,太令我失望了。難道順豐就是這樣忽悠他們的客戶嗎?
12月3日,我一到公司就致電順豐公司那個羅小姐,告訴她,對他們公司的辦事效率和服務承諾非常失望,更告訴她,希望事情盡快解決,我是小公司,3萬元對我來說是巨款,我虧不起,而且拖得越久對雙方都沒有好處,我客戶一直在停線等我的產品,所有的停線損失都是算記在我公司頭上。她說會轉告秦經理下午給我電話,我立刻告訴她我必須上午收到電話。大概過了一個小時一個自稱是順豐深圳區理賠部的王先生給我電話。
也是前奏很好,態度聽起來也不錯,但是一談到實質立刻就是另外一回事,他竟然告訴我他們不太可能按照我的實際金額來賠償,也不太可能賠到50%。真火,這是什么屁話,我告訴他,如果沒有達到我的要求,我們一定會有辦法,如果他做不了主就不要浪費他公司的電話費和我的時間,讓他找他們更高層來同我談!他說他會將事情上報,開始又想推明天給我電話,被我拒絕,我說今天必須有個結果。
我現在很惱火,我公司很小,現金周轉本身就很緊張,這么一大單貨物丟失無異于雪上加霜,公司一下要調現金也麻煩,而且更麻煩的是連鎖反應,客戶停產所有產生的損失都是要我公司承擔,如果因為這件事情而讓我失去這個客戶,我的損失更無法估計,所有這些,希望順豐能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希望雙方能和平盡快解決,但是如果順豐欺人太甚,最終可能兩敗俱傷。
投訴主題:順豐速遞,虧你開得出口,價值3萬多元的貨物想620元打發我
投訴日期:2009-07-04 投訴地區:廣東省 投訴人: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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