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8月30日用順豐速運公司從深圳發往上海的快件,單號為:755924144050。快件的貨物包括三臺筆記本電腦,價值37700元。順豐老資格收件員驗貨收件,明確在單上寫明物品為電腦,重量6公斤,郵費85元。
9月4日,我上海的客戶打電話告訴我還沒收到快件,當天我立即打電話到順豐詢問情況,順豐告訴我快件在到達上海,貨物在派件員手中丟失。按照理賠手續我將購機收據傳真給順豐,但苦心等待多天,換來的卻是失望,賠償金額不足千元。這讓我很不明白,順豐,這就是你所謂的誠意?區區1000元就打發我?我損失的可是37700元,你的賠償金額還不及三十分之一。順豐,你是在開國際玩笑嗎?
過了好幾天,有位自稱是順豐理賠經理的高先生仍然咬定還是只能賠償1000元,廢話,憑什么你丟失我的貨物讓我蒙受損失?他說這是行業標準,我問他有沒相關的法律文件證明,有沒國家相關管理部門通告?既然什么都沒有,憑什么你只賠1000元?還有就是,你們給我的運單沒有保險這一項,為什么不給我保值?難道你們就是想利用這種不正當的手段來獲取更多的財富?至今,協商沒有任何實質性的結果。
將近四萬的巨額貨款,我弱小群體能有辦法承受嗎?順豐你作為事件重大的責任者,憑什么要讓我來承受如此沉重的損失?這難道就是你順豐的服務宗旨??難道你順豐想以店大欺客,把霸王條款無情地強加在你的客戶頭上??你順豐難道要逼我走上絕路,與你二敗俱傷??借3.15來臨之際,也是我們消費者維權之日,來維護我們合法權益,將維權進行到底!在此我強烈呼吁與我有相同遭遇的同胞聯合起來,集體與順豐進行反抗。
順豐速運,還我貨物!還我貨款!
投訴主題:順豐速運,還我貨物!還我貨款!
投訴日期:2009-07-04 投訴地區:廣東省 投訴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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